第三百三十一章 阿基坦的亚瑟重出江湖
第三百三十一章 阿基坦的亚瑟重出江湖 (第1/2页)“戈鲁老爷……”
“戈鲁老爷。”
“早安,戈鲁老爷。”
戈鲁面带微笑地从村民面前走过,他并没有因为这些人的尊敬而露出倨傲的神态,而是谦卑地把帽子摘下来,单手按在胸前微微躬身,向这些人回礼。
虽然在戈鲁的记忆中,吟游诗人的吟唱里,和自开天辟地以来便定下的规矩都说了,老爷们总是傲慢的,无论是骑士、官员还是教士,尤其是教士——如果说普通的村民对于骑士和官员来说,就是牛马和工具,对于教士老爷们来说,他们就是匍匐在尘土中的蝼蚁,除非他要从这些蝼蚁身上榨出点油来,不然的话,就别指望他会屈身低头看一眼了。
但在塞浦路斯,这种风气近些年来却有着轻微的扭转——或许是因为他们的领主就是一个对真正将谦卑刻印在了骨子里的人。
他穿着朴素,饮食简单,既不爱那些奢侈的香料,也对醇厚的美酒不感兴趣。
他不爱丝绸也极少佩戴珠宝。虽然这三年以来,塞浦路斯的税收已经达到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数字,但这笔钱都被他用在了维修工事、堡垒、城墙以及供养军队这方面。
不久前,他还向威尼斯人购买了三十艘战船以及船上的水手、桨手,塞浦路斯原先只有各个家族聚合起来的一点海上力量,并且日益衰弱,别说对抗埃及的法蒂玛王朝的海军,就连零星的海盗都是无法应付。
也是法蒂玛王朝内战不断,不然塞浦路斯还真支持不到这时候。
他依然居住在总督宫,但那些前去觐见他的商人都说,宫殿虽然富丽堂皇,但看得出,有些地方已经非常陈旧了——商人们的眼力当然不可能不如艾蒂安伯爵的。
玻璃不再光亮,壁画也已经暗淡,庭院里少了一些争奇斗艳的花朵和鸟儿,他的妻子身上也少见鲜艳的颜色,还有那些雕像,喷泉,甚至总督宫里的仆人还在说,为了减少仆人的工作,总督宫里的一些房间甚至被封闭了起来,有客人到访的时候才会被重新打开。
事实上,哪怕是如戈鲁这样普通的农民,也不介意在冬天的时候去为他的主人服劳役,这些都是他们作惯的事情,哪怕不管他们的吃喝也没关系——现在他家中有的是多出来的粮食。
但他听说只有那些身体健壮,四肢健全的年轻人才会被征召,而且他们被招去修筑的也是城墙与堡垒,除了每天的食物和饮水之外,一样有工钱可拿,甚至丝毫不逊色于他们在外面做事的薪酬,
“你说他怎么就能这么好呢?”戈鲁百思不得其解,“怎么可能有这样好的人呢?”
他望向正在炉灶边借着煤炭的微弱红光补着一件衣服的妻子。“好了,别补了,这些活儿可以留到明天再干。”
“明天我要想去菜园子,看看摘些菜,走到路边去卖呢。”三年前,戈鲁的妻子可不敢这么做,不,应该说她连出声反驳她的丈夫也不敢,在那种艰辛的时候,每个人的脾气都不好,一家之主更是容不得他人违背自己的意志。
很有可能,她说出这句话的下一刻就会有一个耳光打在脸上,哪怕她是为了多干点活,为了这个家好也是一样。
但现在戈鲁变宽的可不单单是他的肩膀和躯体,还有他的心胸,对于妻子的反驳他丝毫不在意,“菜地里还有菜吗?快十一月了。”
“有的,一些水瓜。”戈鲁的妻子手上不停地说道,“它们都已经长成了,如果再不把它们摘下来去卖,它们就会变老,变得不好吃了。”说完她自己都忍不住弹了一下舌头,不好吃——这种话怎么可能从一个农妇口中说出来呢?以往他们只要不得饿病,什么不吃啊——草叶、树皮、老鼠、虫子,或是马儿的粪便……现在居然也会说什么好吃,什么不好吃了。
但她很快便安慰自己说,“这都是要卖给路过的朝圣者和商人的,如果品质不好,可能就卖不掉了。”
“卖不掉也无所谓。”戈鲁仿佛看出了她的心意,“我们自己吃好了。”
但那可是水瓜啊——这对于塞浦路斯人和大部分外来者都算是一样新鲜的蔬菜,是他们的领主从那些撒拉逊商人那里交换来的——领主还抱怨过不甜……上帝保佑,这种东西照料起来不难,一年就能结果,哪怕不大,但都能吃,容易储存,水分又充足——很得朝圣者和商人的喜欢。
还得甜——那岂不是天主赐给那些以撒人的玛哪么,反正戈鲁的妻子是不会那么贪心的。
戈鲁的妻子还没有把这个词说出来,膝盖上就重重的拍上了一双小手,她的小女儿,也是她的最后一个孩子,劳拉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吃、吃、吃!水瓜!”
戈鲁的妻子笑了,他们的女儿长得要比同龄的男孩还要大些。人们看到她的时候都觉得她不像是一个农妇的孩子,倒像是那些老爷的孩子,可不是吗?
她现在胃口已经可以比得上她兄长四五岁的时候,也是遇上了好时候,若是以前,这样能吃的孩子是长不大的,一有这样的兆头,粗心大意的母亲就可能在一个夜晚翻过身去,不小心将他“闷死”在了怀里。
好吧,戈鲁的妻子暗自心里打算好了,明天她会故意跌破一个水瓜,留给小女儿劳拉吃。
当然,屋子里的其他人也能分得一部分。
这个孩子导致了她不能继续生育。按照常理,她应该恨这孩子的,毕竟一个不能生育的女人,对于家庭来说毫无价值,但她也不得不承认家中的境况是在劳拉降生后陡然好转起来的。
她是一个幸运的孩子。
戈鲁也曾说过,有些孩子出生的时候就是带着面包来的。
既然如此,戈鲁的妻子也终于能够生出几分母亲应有的舐犊之情了。
“你也别离开村庄太远。”戈鲁吩咐道,戈鲁的妻子点头应是,但并不怎么放在心上,时间对人的改变是最大的,哪怕只有短短三年。
以前的时候,盗匪和流民总是杀不尽驱逐不完的,今天才有人因为偷盗和抢劫被挂在树上绞死,明天就有了另外一群饥肠辘辘的鬣狗。
别说是一个女人孤身上路了,就算是男人也需要成群结队,才能穿过森林和荒野——但现在,她甚至可以独自一人从这座村庄直接走到尼科西亚,不必担心有人白吃了她的水瓜,也不必担心有人抢走她手里的钱,更不必担心有人将她就地劫走,卖给那些异教徒做奴隶。
每个盗匪都值一笔赏金,别说士兵和村民,就连骑士都殷勤得可以。
说到这里,戈鲁又不由得为他们的领主担心起来——担心他手里的钱够不够这么用。
他被其他村民称之为老爷,一开始带着些调侃的意味,因为他经常被那些税官叫去打下手,而随着他对于数数和计算越来越熟悉,也越来越流利,渐渐的也有其他的人——无论是经过这里的朝圣者,还是原本就住在这里的村民都会来向他询问有关于数字的问题。
像是物品单价、数量和总价的计算,又或是个数、分量和大小,或者是兑换货币时必不可缺的换算——最后一种戈鲁虽然愿意帮这些人算,却从不参与其中的买卖——虽然也有一些商人建议去他去做这这个,但戈鲁马上就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虽然是正统教会的信徒,但同样信奉着天主,绝对不会去做这种被上帝严令禁止的事情。
“戈鲁!”一个声音高叫道,向他挥着手,那是个年轻的威尼斯税官,而士兵们已经为他让开了一条道路,这种尊敬也是最近才有的——就和村民们那些真心实意的“老爷”一样——戈鲁在不久前才去了尼科西亚,并且与另外一百多人被封做了领主的吹笛手。
吹笛手,这是一个古怪的名号,以前从未有过。
单听名字,有人说或许是领主想要他们吹个小曲儿给他听,但这里的人并不是每一个都会吹笛子的;还有人说,这个职位可能类似于监工,他们用吹笛的方式来召集人们为领主做事;更有一些见识多的人则说道,他们的领主可能是因为出于谦卑,并不打算与国王一样,用长号手宣告自己的到来,于是便安排两个人站在门边,用吹笛子的方法宣告他的到来。
但如果是这个原因,也用不到一百多人呀,他们迷惑不解,直到领主亲口向他们提出了要求,他们才恍然大悟。
原来领主的意思是,他平生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爱好,只喜欢偶尔听听吟游诗人唱歌和说故事。
虽然随着塞浦路斯重新焕发了原先的光彩,聚集在这里的吟游诗人也越来越多,但他们带来的故事还是太少了,而且他们未必每个都会来到尼科西亚——所以他希望他们这些在各自的村庄中具有着一定威望与人缘的农民或是工匠,能够为他收集一些故事,然后定期来总督宫说给他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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