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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 诛族

第一百七十六章 诛族 (第1/2页)

南阳罪己诏。
  
  被朝廷以“缺乏诚意”驳回了。
  
  此乃公议。
  
  长安到南阳不过八百里,连驿急递,隔日晚间就到了宛地,而且一反规制,没有通过博士董仲舒、光禄大夫侍中吾丘寿王这对师徒,直接送到了陛下的手中。
  
  自孝景帝后元三年正月甲子日以来,也就是孝景帝病逝于未央宫以后,刘彻颁布过无数道旨意,再也没有接过旨意。
  
  因为天底下已经没有比他更高贵的人或事物存在。
  
  哪怕有军国大事急需处理,也会经过丞相府、中朝两方存在,议好了再呈奏入宫,他可以采纳丞相府、中朝的想法,也可以乾纲独断另作决定。
  
  这便是九五之尊的威仪。
  
  怎么都没有想到,即位二十年后,朝廷派遣特使,以丞相长史王朝为主,竟向他这个大汉天子传达了君臣廷议决定。
  
  驳回南阳己诏。
  
  当董仲舒、吾丘寿王和南巡随行官吏听到王朝的宣讲时,所有的人都懵了。
  
  这听都没听说过!
  
  “罪己诏”是华夏君王在国家遭遇天灾、政治危机或重大过失时,以自省、检讨过失为内容颁布的诏书,旨在表达对天意与民意的敬畏。
  
  其形式多为皇帝公开承认执政失误,君臣错位、天灾示警、政权危难时,承担政治责任,以期平息民怨、稳定局势。
  
  最早可追溯至《尚书》所载商汤《汤诰》与秦穆公《秦誓》。
  
  当然,首次明确颁布“罪己诏”的为大汉太宗文皇帝。
  
  孝文帝元年,面对立太子之议,他下诏称:“朕既不德……”以示德行不足,不宜早立储君,同年冬,又因灾异再下“罪己诏”。
  
  总之,这以“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的诏书,从诞生之日,就没有驳回这一说。
  
  大汉制度,丞相有封驳天子不当诏书的权力,就比如陛下首次上呈虚假“南阳心得”时,被丞相府以“涉假、不实”驳回。
  
  理亏的事,陛下忍了。
  
  这次怎么说?
  
  罪己诏,也是诏书是吧?
  
  当然,丞相府无法封驳天子罪己诏,所以,上君搞出了廷议封驳,唯公议是从。
  
  王朝没有在乎陛下、南巡官吏的想法,继续述说着公议结果。
  
  罢免遣散一应神仙之事方士,禁止大汉境内仙丹神药炼制,如有违逆者,株!
  
  南巡途中,禁绝登山修祠祭祀,如有臣民违反者,株!
  
  裁减南巡队伍规模。
  
  除少数官吏外,其他随行官吏全部回朝,限期半月,无故没有回朝者,就地罢官撤职,永不叙用!
  
  召回部分期门郎和全部招安匪军,抵京训练,拒不前往长安或中途脱逃者,视为谋逆,株!
  
  南巡人数,限制在五百人以内,不得超额,即超额一人,全体随者,株!
  
  “此令,为大汉皇太子令!”
  
  一连数个株字,王朝没有对着刘彻说,而望着不断前来南巡随行官吏,冷漠道:“勿谓言之不预!”
  
  仲夏夜的风,十分清凉,凉的人直打摆子,最严皇太子令,降临!
  
  刘彻嘴角溢出鲜血。
  
  没有咆哮如雷,没有歇斯底里,只是龙威毫无保留的爆发,此刻的他,宛然一头沉默的暴龙。
  
  但这份无上龙威,袭到手持皇太子诏书的王朝面前时,似乎瞬间就化为了乌有。
  
  王朝始终面无表情,朝廷特使,亦是汉使,陛下会想清楚杀使抗拒皇太子诏令后果的。
  
  “请陛下交出方士和丹药!”
  
  作为天使,王朝是携带使命来的,敦促陛下执行公议事项。
  
  董仲舒心头一颤,之前是通知,现在是命令,上君方面,连遮掩都懒得做了。
  
  “陛下,咬牙挺住!”
  
  董仲舒的提醒,让刘彻浑身龙威尽散,王朝,不过是太子跟前的狗而已。
  
  就算打死了太子的狗,也伤不到太子分毫,通过血齿挤出声音,“给他!”
  
  春陀取出了丹药锦匣,交到了王朝手里,同时,随行的数十名方士也被押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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