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少年英雄,公安局长 第五十二章 这字,我不签
第一卷少年英雄,公安局长 第五十二章 这字,我不签 (第1/2页)“河边焚尸案”案情进展汇报会上,李峰翻看着桌上的案件材料,眉头紧锁。
在李峰的斜对面,锦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吴胜江正拿着稿子,照本宣科:
“死者张招娣,三十三岁,县第一纺织厂职工,已婚,与丈夫彭冬强育有一女。”
“根据张招娣的弟弟所说,12月25日,也就是案发日当晚,张招娣将7岁的女儿带到他家,说胃不舒服要去附近的诊所看一看,受害人的弟弟说晚上去接她,张招娣却说同事会送她回来,拒绝了弟弟的提议。”
“陈局带队走访了周围的诊所以及张招娣在纺织一厂的同事,发现受害者那天根本就没去看病,也没有邀请同事陪她一起。”
陈平东顺势接过话头,说:“尸体发现地距离受害者的住宅有近30公里,经与其亲友邻居确认,受害者本人不存在精神病史,失踪前,家里也没有发生什么大事,受害者情绪稳定,不像是个会寻短见的人,在受害者家里也没有发现遗书等物品,这与我们之前做出的他杀判断是吻合的,也说明我们的侦查方向是正确的。”
说完,陈平东向吴胜江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他继续。
吴胜江点点头,继续汇报道:“往往夫妻一方被害,另一方的嫌疑是非常大的,受害人失踪好几天,她的丈夫彭冬强却没有报案,根据受害人弟弟的回忆,12月22日,也就是受害人失踪三天前,听受害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你姐夫又去广泉出差了,走之前也不说一声,还是昨晚托人捎口信回来说的’,不难听出,受害人对丈夫有所埋怨。”
“在受害人失踪的前一天晚上,还写下了一篇日记,日记内容大致是说,夫妻二人有矛盾,丈夫出差却不告知,虽然都是为了这个家,但闲暇之余难免让人多想’,在受害人之前的日记里,也出现过类似的内容,可见受害人夫妻之间早有隔阂。”
“受害者的丈夫彭冬强在县供销合作社工作,他们夫妻二人都是正式工,属于是家庭条件还不错的双职工家庭,经调查,彭冬强工作的供销社并没有和广泉市的任何一家单位有合作,而且供销社也没有指派彭冬强到任何地方出差,我们调查的时候,供销社的人也在纳闷,彭冬强为什么无缘无故地不上班。”
“根据受害者的妹妹说,12月21日晚,她与姐夫彭冬强打过照面,彭冬强只说要去和朋友喝酒,没有提出差要去广泉的事儿,据她回忆,彭冬强当时手里也没有拿行李,顺着这条线索,我们找到了彭冬强的酒友,据酒友们说,彭冬强是5点多到的,喝到一半,大概是七点多钟的样子,他就说有事提前走了。”
线索到这里,基本上就算是断了,从商阳到广泉还没有通汽车,火车又只有白天才有,且火车票也没有实名登记(身份证未普及),要查彭冬强的去向可谓是难如登天。
就听吴胜江接着说:“这个时候,我们又接到彭冬强所在的供销社同事提供的一个线索,”
“同事说,在万新县看到一个很像彭冬强的人和一个年轻女性卿卿我我,我们搜索了彭冬强的公寓,在他公寓的抽屉里找到了一张前女友的照片,巧合的是,该女子在6年嫁到了万新县。”
说到这里,吴胜江看了眼陈平东,陈平东点点头,接话道:“听到这里,我相信大家已经明白了,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家花不如野花香’啊,确认了彭冬强的位置后,我们立刻联合万新县的同志对彭冬强实施了抓捕。”
陈平东冷哼了一声,一副嫉恶如仇的模样,斥责道:“我们赶到的时候已经是深夜,这个彭冬强,居然正在和前女友滚床单,奸夫淫妇,简直是无法无天了!”
说罢,他重重地拍了拍桌上的材料,仿佛这些纸张就是彭冬强罪行的铁证,声音也陡然高了一个八度:“这些,就是彭冬强的罪证,对这种道德败坏、丧心病狂的恶徒,我们绝不能手软!”
大家都沉默着,陈平东带领下的专案组拿出的这份报告,无论是从逻辑链条还是证物证词上,似乎,都没什么可指摘之处,各方各面,看上去都很合理,一日夫妻百日恩,恩尽之时便是仇,彭冬强出轨前女友,拈花惹草惹出血案,这个作案动机也是说得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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