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68分!
第7章 68分! (第1/2页)死者陈伟犯事,导致被仇杀?
陈长春眸中闪烁,却并未解释这句话,开口道:
“不知,先汇报查出的信息。”
闻言。
刘金也只能压下心中猜想,腹中打好草稿后,才开口缓缓说道:
“陈伟,年龄23岁,学历初中,期间从高中退学。”
“根据阶段化划分,警方将其人生划分成两段,第一段,为延黄小学,第27中中学的学生时期,又在17中上过一年学。”
“第二段,为退学后至现在的人生经历......”
很普通的人生。
绝大多数人均是如此,无非上学与社会二者。
只不过......
“等下。”
边听边看的陈长春忽的眉头一蹙,他抬头,打断刘金的话。
“延黄小学?还有27中中学!?”
刘金点点头。
“延黄和27中...这两个学校不对吧。”
陈长春迟疑着,十余年的刑警经验令他察觉到不对劲。
“我记着延黄小学在洪福区乡下,27中则是在镇中。”
“无论哪个,距离市区都有至少二十公里的距离!”
“陈伟幼年在那上学!?”
上学地点与居住地往往都脱不开关系,除掉高中,小学与初中学校离自身上学地点,往往也就几公里的地方。
更别提二十公里了!
小学不留校,你上学要一来一回四十公里?
“还是说,陈伟幼年随爷奶在乡下生活?”
陈长春看向刘金,眼神中带有询问。
“确实在乡下,但并非跟随爷奶。”刘金摇摇头。
这次不等对方问,他便将剩余话都说了出来。
“陈伟之父陈建和其母朱虹,早年间也住在乡村,爷奶一辈早已死亡,陈伟与父母共同生活在老家。”
“只是对方七年前搬出老家来到市中而已。”
“也是同年,陈伟从校退学。”
陈长春眉头皱的愈发紧张。
如果这样来看,按照徐良所说,矛盾点便藏于这两段不同人生当中。
前者乡下,后者城市。
“陈建一家人所居住房屋,是租还是买?”
“全款买的,不算装修估值大概在七十万。”
“七十万,全款!?”
陈长春有些错愕。
七十万东国币,在2004年购买力实属硬实,在瀚海市能买个小别墅!
更别说,对方是七年前,也就是1997年了。
哪怕放在东国的首都上城,这年头也足够买下一间二百平大房间了。
“哪来的钱?”陈长春眉头一挤。
“陈建是村长。”
刘金开口解释着。
陈长春又道:“村长也不够,即便贪,也不够!”
窥一角而知全貌。
对方房子七十万全款,车子定然也不差,日常花销,以及死者陈伟身上的名牌,这不是一个村长能办到的。
即便是贪,也得贪的很辛勤!
毕竟,这是1997年的农村,还是现钱而非泡沫资产。
“正规渠道来的。”
刘金指了指文件上的信息,道:
“1997年,上头规划出一块工业区,陈家村被涵盖在内,每家每户都被补偿一大笔钱!”
“正是靠着这笔钱,陈建才在市中买了一间别墅,陈伟也不再上学。”
拆迁后乍然暴富吗?
如此,钱来源的问题倒是解决了。
只不过......
“有详细的资金账单吗?如果没有就给我做一个他的资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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