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初见林冲
第4章 初见林冲 (第1/2页)【点击查看锦儿配图】
【宋代民间主要流通的货币是铜钱,可铜钱沉重不便携带,本书会以银子代替。《金瓶梅》和《水浒传》都有武松打虎的情节,前者打虎赏钱是五十两,后者是一千两,金瓶梅中的物价设定更符合真实历史。但在小说世界中,体现不出那种豪放的格调,本书会类用水浒的物价比例,大概相当于真实历史的十到二十倍。本书是小说融合世界,书中出场的历史人物,其年龄和身世属于重新设定,与他们真实经历无关。】
第四章正文:
锦儿听了高世德的话,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她觉得自己太委屈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对别人来说一文不值,还被质疑是贪图富贵。
“我,我没有。”
“不许哭!”
锦儿鼻翼耸动,声音虽然止住了,但眼泪却吧嗒吧嗒地往下掉。
“我问你,你叫什么名字?”
“锦,锦儿。”锦儿一抽一抽地回答。
“你家夫人叫什么?”
锦儿略一犹豫,还是说出了口,“张贞,娘。”
“既然你不答应我提的条件,那这笔账就算在林冲头上好了。
对了,忘了告诉你,那块玉可是太尉送的,他老人家发起怒来,啧啧~,恐怕林冲性命不保啊!
我若是趁机拿捏住林娘子,那她还不是任由我嘿嘿嘿……
不错、不错,这叫什么?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也!”
锦儿更慌了,这些年来,林娘子待她不薄,‘若是因为我再连累他们夫妻二人,那我还不如现在死了算了。’
锦儿觉得本就是自己的错,自己承担就好了,大不了一死而已。
“你不能找他们,一人做事一人当,都是我的错,是生是死、我悉听尊便就是。”
可怜的锦儿刚经历“强抢民女案”,都还没理出头绪呢,又身陷“惊天碰瓷案”。
“看不出来,你倒是挺有骨气的,你身上有卖身契约吗?”
“有,我的契约还有八年。”
锦儿被卖时只有四五岁,契约的期限是二十年的。
朝廷需要足够多的百姓保证赋税的征收额度,如果都成了奴仆,那官府找谁收税去,朝廷是有法令禁止人口买卖的。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把卖身契上加个期限,这叫做力工,是雇佣关系,青楼女子的则是学艺契约,朝廷对此也没有好的办法。
有时候爆发洪涝灾害,一些百姓生存都是问题,很多人确实养活不了自己的孩子,对于这种卖儿卖女的,朝廷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像锦儿这样期限是十年二十年的,非常普遍。
“那你随我去取你的卖身契吧,至于生死、听从太尉的安排吧。”
‘这妮子可能是个大雷!我这是为了安全起见,可不是馋她的身子。’
……
高世德承接了之前高衙内的记忆,汴京城内古香古色的建筑,让他看着既熟悉又陌生,一行人融入来来往往的人流。
他和他带的两个护法太显眼了,大街上不少人认出了他们,都对其避之不及。
‘看来之前的高衙内在汴京城还是有些威名的。’
之前高衙内的恶,是那种比较低级的恶,诸如牵狗纵马招摇过市,或是在街上闲逛吃东西不给钱。
他出门、百姓必是退避到三丈开外,不然就是挡了他的路!挡他的路,他肯定带人上去一顿猛揍。
甚至看别人长得比他帅,他也会找个蹩脚的理由,按住对方一顿海扁。
不过好在他觉得自己很帅,不然只这一条,每天就有他打不完的架。
这有点类似上学时期的不良少年,无非是想博人眼球,享受那种走到哪里都被人瞩目的感觉。
至于让他干点更坏的事,也不是贬低他,他真没那个本事。
现在的高世德虽然不算坏人,但也不跟好人沾边。
高世德刚才的消耗着实不小,街道上有不少卖小吃的,他看到不错的,也会驻足品尝一二。
不过他会嘱咐高大付钱,可那些小摊贩都吓得连连摆手,不敢收。
一个小摊贩主对高大赔着笑脸道:“衙内能看的入眼品尝,那是小的荣幸,小的可不敢收钱。”
高二大着嗓门,举着拳头,“衙内今天发了善心,给你钱、你就乖乖拿着,怎么?你莫不是想收下老子这两个沙包大的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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