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出发前的准备:团队初成
第30章 出发前的准备:团队初成 (第1/2页)天还没亮透,灰蒙蒙的,像块洗褪色的蓝布。林逸和小木头已经收拾停当,站在院门口。
行李不多,就两个包袱:一个装衣服和干粮,一个装笔墨纸砚和那叠案卷抄本。小木头背着小的,林逸背着大的,两人在晨雾里等着。
“先生,张半仙会来吗?”小木头哈着白气,小声问。
“会。”林逸说,其实心里也没底。老头昨天答应得勉强,保不齐今早反悔。
正想着,巷口传来踢踢踏踏的脚步声,还有竹竿点地的笃笃声。雾气里冒出个人影,越来越近。
是张半仙。老头今天穿了身深灰色道袍,比平时那件半旧的看着新些,但皱巴巴的,像是从箱底刚翻出来。背上背了个鼓鼓囊囊的褡裢,左手拄紫竹竿,右手……拎着个鸟笼。
鸟笼用蓝布罩着,看不清里头是啥。
林逸一愣:“老先生,您这是……”
“带上它,路上有个伴儿。”张半仙掀开布罩一角,露出里头一只灰扑扑的麻雀——不是那种养着玩的红嘴相思鸟,就是街上最常见的麻雀,正歪着头瞅人。
小木头瞪大眼睛:“这……这也能养?”
“咋不能?”张半仙哼了一声,“老朽养了三年了,通人性。”
像是为了证明,麻雀在笼子里蹦了两下,叽喳叫了几声。
林逸哭笑不得。出远门查案,带只麻雀?
“行吧。”他点头,“马车快到了,咱们去镇口等着。”
三人一鸟往镇口走。清晨的镇上还没完全醒,只有几家早点铺子亮着灯,蒸包子的白汽从门缝里溢出来,混在雾里,香喷喷的。偶尔有早起的挑夫扛着扁担经过,木桶晃荡,水声哗啦。
到了镇口牌坊下,县衙安排的马车已经到了。是辆青篷马车,不算豪华,但干净结实。车夫是个精瘦的中年汉子,裹着厚棉袄,正蹲在车辕上抽旱烟,见人来了,站起身:“是林先生?”
“正是。”
“上车吧。路不远,晌午前能到州府。”
林逸扶着小木头先上,自己再上。张半仙把鸟笼小心放在座位底下,这才拄着竹竿往上爬——动作笨拙,爬了半天,还是车夫搭了把手才上去。
“老先生,您这身子骨……”车夫咧嘴笑。
“老朽身子骨硬朗着呢!”张半仙坐稳了,喘匀气,“就是这马车……太高。”
马车动了。轱辘碾过青石板路,咯噔咯噔的,声音在安静的清晨里传得老远。小木头扒着车窗往外看,眼睛亮晶晶的:“先生,咱们真去州府了!”
林逸笑笑,没说话。他看向对面的张半仙。老头闭着眼,手按在胸口,脸色有点发白。
“老先生,”林逸试探着问,“您……晕车?”
“谁、谁晕车!”张半仙眼睛睁开一条缝,“老朽这是……这是在养神!”
话音刚落,马车拐了个弯,颠了一下。张半仙脸更白了,喉头动了动,赶紧捂住嘴。
林逸赶紧从包袱里掏出个油纸包,打开,是几片腌姜:“含一片,能止恶心。”
张半仙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去含在嘴里,脸色稍缓。但嘴还硬:“老朽没事……就是这马车,走得太晃……”
车夫在前头听见了,哈哈笑:“老先生,这才刚出镇呢,等会儿上了官道,那才叫晃!”
张半仙的脸顿时绿了。
小木头偷偷笑,被林逸瞪了一眼,赶紧憋住。
马车出了镇,上了官道。果然,路宽了,但不如镇里石板路平整,多是土路,坑坑洼洼的。车厢像筛豆子似的颠,张半仙彻底不行了,抱着车壁,眼睛紧闭,嘴里念念有词——仔细听,是在背《清静经》。
林逸看得好笑又有点不忍,让小木头坐过去,给老头拍拍背。自己则翻开案卷抄本,继续琢磨。
“先生,”小木头忽然说,“您看外头。”
林逸抬头。马车正经过一片田野。晨雾散了,太阳刚露头,金红的光斜斜铺过来,照在收割后的稻茬上,一片一片的,泛着暖色。远处有农人在烧秸秆,青烟袅袅升起来,笔直笔直的,像根灰白的线。
“真好看。”小木头感叹。
林逸点点头。穿越过来几个月,他还是第一次离开镇上,看到这么开阔的景色。心里那点因案子生出的紧绷感,稍稍松了些。
他忽然想起什么,问车夫:“大哥,您常跑州府这条路吧?”
“可不,一个月跑三四趟呢。”
“路上可太平?”
“太平!”车夫甩了下鞭子,“这两年官府剿了几回匪,道上是安生了。就是……前阵子听说,州府那边不太平,闹贼。”
林逸心里一动:“什么贼?”
“专偷有钱人家的,神出鬼没的。”车夫压低了声音,“我有个表亲在州府衙门当差,说查了一个月,屁都没查出来。邪门得很。”
林逸和张半仙对视一眼。老头虽然还晕着,但眼神已经认真起来。
“怎么个邪门法?”林逸问。
“就说那贼吧,来无影去无踪的。好几户人家,夜里门窗都锁得好好的,第二天一早,宝贝就没了。”车夫摇头,“最邪的是狗——那些大户人家都养着恶狗,可失窃那晚,狗一声都没叫。您说怪不怪?”
张半仙忽然开口:“狗不叫……未必是怪。”
“哦?”林逸看向他。
老头缓过劲儿来了,坐直些:“狗这东西,认人。若是熟人,它不叫;若是生人,它才吠。”
“您的意思是……”
“老朽的意思是,”张半仙缓缓道,“那贼,可能是失窃人家认识的——或者,狗认识的。”
这话和林逸昨晚的猜想不谋而合。但问题来了:如果是熟人,为什么要偷?如果是狗认识的外人,那这人得常去那些人家,才能让狗熟悉到不叫。
“还有一点,”张半仙补充,“狗认人,不光认脸,还认气味、认脚步声。若是有心人,提前喂狗些吃食,混个脸熟,也不是难事。”
林逸若有所思。这确实是个思路。
马车继续往前。小木头忽然从怀里掏出个小本子,还有截炭笔——是林逸教他认字写字时给的,孩子一直随身带着。
“你写啥?”林逸问。
“记东西。”小木头认真道,“先生说过,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我记下刚才车夫大哥说的,还有张爷爷说的。”
说着,他低头写起来,一笔一划,很慢,但工整:“晨,离镇,雾散,日出,田野有烟……车夫言州府有贼,狗不吠……”
林逸看着,心里有点暖。这孩子,是真上心。
张半仙也探头看了眼,哼了一声:“字写得跟鸡爪子刨的似的。”
小木头脸一红,但还是继续写。
老头看了会儿,忽然伸手:“拿来,老朽教你写。”
小木头愣了下,把本子和炭笔递过去。张半仙接过来,翻到新一页,用炭笔写下几个字:“观、察、记、录”。字迹苍劲有力,虽然是用炭笔写的,但笔锋分明。
“看清楚了,”老头指着字,“‘观’字,右边是个‘见’,意思是得亲眼去看;‘察’字,底下是个‘示’,意思是得显露出来才能察;‘记’字……”
他一个一个讲,讲得仔细。小木头听得认真,眼睛都不眨。
林逸在旁边看着,忽然觉得这画面有点……温馨。一个嘴硬心软的老头,一个认真好学的孩子,坐在颠簸的马车里,一个教,一个学。
像……像祖孙俩。
他想起前世,自己小时候,爷爷也这样教过他写字。虽然教的不是毛笔字,是钢笔字,但那份耐心,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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