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九零香江孤女】砍人?先背刑法
第114章 【九零香江孤女】砍人?先背刑法 (第2/2页)陈巧慧现在在中环的律所已经做到了中级律师,案子接了不少。沈星冉开口请她来讲课的时候,她的第一反应是翻白眼“你让我教一帮古惑仔学法律?”
“就教基础的。合同法、劳动法、公司法,够用就行。”
陈巧慧想了想:“课时费怎么算?”
“你开价。”
“不要钱。”陈巧慧翻了个白眼,“就当还你小时候帮我补数学的人情。”
她第一堂课讲的是合同法。
讲了十分钟,底下有人举手。
“慧姐,签合同的时候,对方要是反悔怎么办?”
陈巧慧推了推眼镜:“看合同条款。违约责任怎么写的,就怎么追。”
那人挠了挠头:“以前我们遇到反悔的,直接上门砍……”
“你现在说的这句话,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教室安静了。
陈巧慧扫了一圈底下的脸:“还有谁想砍人的,先把这个条款背熟了。”
从此以后,“刑法二百三十四条”成了这帮人之间的流行语。谁说话冲了,旁边的人就来一句:“二百三十四条啊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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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半月的时候,出了个岔子,一天晚上,沈星冉在洋楼书房里接到了阿德的电话。
“星冉,有个事你得知道。”阿德的声音压得很低。
“说。”
“泰叔那边的人在打听你。”
沈星冉手里的笔停了。
泰叔,全名陈志泰,义安帮内部另一个大佬,管着港岛那边的生意。跟陈叔不是一个系统,面子上过得去,里子上互相防着。
“打听什么?”
“打听你在内地的项目。具体投了多少钱,在哪个省,做什么生意。还有你的瑞士账户。”
沈星冉靠在椅背上“谁透出去的?”
“不确定。但上次开会五十多号人都在场,消息压不住。”
沈星冉闭上眼,脑子里飞快地转了一圈。
泰叔打听她的钱,无非两种可能。第一,想分一杯羹,搭上她这趟车。第二,想使绊子,不让陈叔这边独吞好处。
不管哪种,都是麻烦。
“德叔,帮我约泰叔。”
阿德不解:“你要见他?”
“不是见。”沈星冉睁开眼,“请他喝茶。地点我来选。”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星冉,泰叔不是陈叔。”阿德的声音很慢,“他这个人,不讲规矩。”
沈星冉拿起桌上那杯凉透了的茶,喝了一口。
“不讲规矩的人,才需要有人教他什么叫规矩。”
她挂了电话,在笔记本上写了一行字。
然后把那一页撕下来,折好,放进了衣兜里。
识海深处,琳琅铛轻轻晃了一下“主人,要动手?”
沈星冉把笔放下。“在这个世界,不兴动手动脑子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