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5章 建立客户信用评级体系
第335章 建立客户信用评级体系 (第2/2页)•A.正常存续,无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记录。
•B.存在一般经营异常(如地址失联)但可纠正,或无严重违法。
•C.存在严重违法记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指标2:实际控制人/主要决策者个人信用与涉诉(评估方法:授权查询/公开信息侧面了解)
•A.无被执记录,无重大负面涉诉(作为被告),征信无严重逾期。
•B.存在少量、已结清的普通涉诉或小额信贷逾期记录。
•C.存在多起未结重大诉讼,或有被执记录,征信显示严重逾期或呆账。
•指标3:核心关联方风险(评估方法:访谈+公开信息交叉验证)
•A.家庭或主要合伙人支持其变革,无重大连带债务风险。
•B.家庭或合伙人态度不明,或存在一定但可控的财务牵连。
•C.家庭或合伙人反对,或存在高额、复杂的连带担保、债务,风险极高。
维度二:财务健康与压力水平(权重:30%)
此维度评估客户当前财务困境的严重程度和紧迫性,判断其属于“慢性病”还是“急症重症”。
•指标4:现金流断裂风险(评估方法:要求提供近6个月银行流水关键摘要,或深度访谈估算)
•A.现金流紧张但尚未断裂,可维持基本运营1-3个月。
•B.现金流濒临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