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还有这种操作?
第75章 还有这种操作? (第2/2页)现在我名气这么高,肯定要趁机牵下几个有潜力的新人啊。
不止范彬彬一个,后续我还会签更多的人进来……”
林虎详细地跟周讯阐述自己的计划。
“我的第一步计划,就是像陈龙大哥那样,开设一家艺人经纪公司,然后用自身的名气,来带火这些艺人……”
陈龙在八十年代开了一家经纪公司,让他的经纪人陈自强担任总经理。
签下了张曼钰、梁家挥、张学友、郑裕玲等知名港星。
巅峰时期,香港明星的半壁江山都签在陈龙旗下。
陈龙利用自己的名气来捧人。
他带着张曼钰拍《警察故事》,又投资《阮玲玉》让张曼钰做女主角,把张曼钰捧成了柏林影后。
他还帮梁家挥接到了国际项目《情人》,让梁家挥在欧洲拥有的知名度。
林虎把陈龙的事迹慢慢讲给周讯听。
这些香港娱乐圈的往事,在后世的网络上扒得很多,林虎非常清楚。
但是在九十年代末期资讯不发达的中国大陆,周讯却闻所未闻,听得津津有味。
等林虎讲完,周讯顿时觉得林虎是在做着一桩很伟大的事业。
“那后来,陈龙大哥怎么又把公司解散了呢?”
“那个时候正是香港回归前几年,香港的黑社会进行着最后的疯狂,陈龙大哥不断被骚扰,他自己都要躲到国外去,公司也就开不下去了……”
林虎又给周讯科普了一番香港黑社会逼迫艺人拍戏的往事。
什么梁家挥被绑架、刘㯖桦被人用枪指着头、周闰发家门口被人扔了一个带血狗头……
桩桩件件,离奇又骇人,周讯听得一愣一愣的。
她好奇地追问:“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林虎信口胡诌:“我在美国拍戏的时候,陈龙大哥喝过几次酒,他闲聊的时候讲起的。”
林虎大谈港娱八卦,成功转移了周讯的视线。
周讯也不问林虎签范彬彬是不是贪图人家美色了。
林虎暗自吁了口气,好险过关。
……
几天后,林虎约了琼瑶的儿媳何秀琼,谈范彬彬的合约问题。
其实范彬彬可以一分钱不赔的,无非就是打官司。
她当年签合约的时候才15岁,属于未成年,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不过,范彬彬的确是靠琼瑶剧获得了知名度,得了好处,而且她也不敢得罪琼瑶这样的圈内大佬。
所以,她还是倾向于赔钱的,虽然她根本拿不出一百万。
在原时空,是她妈妈拿出了家里的二十万存款,经过法院调解之后,用这笔钱换得了女儿的自由身。
现在由林虎插手,这件事解决得更快。
《拳霸2》正在亚洲各国和地区掀起票房狂潮,林虎俨然是新一代的动作巨星,第二个陈龙。
他这样的人,但凡在华语娱乐圈混的,都不会愿意得罪他。
这点钱对于琼瑶来说不算什么,真打官司还未必能拿得到。
那么,还不如卖林虎一个面子。
林虎还跟她家的皇冠出版社有业务往来呢。
最终,林虎掏了二十万,就替范彬彬解了约。
违约金,肯定是要给一部分,不然就坏了规矩。
林虎也是要做经纪业务的人,难道以后免费和旗下的艺人解约吗?
范彬彬跟琼瑶解除合约后,就跟林虎签了八年合约。
有意思的是,范彬彬是林虎签下的第一个艺人,而不是周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