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年少无知犯下的过错12
第304章 年少无知犯下的过错12 (第2/2页)“请问你是楚时年吗?我是派出所民警,你父亲报警称,你拿了老家的拆迁款潜逃,那拆迁款也有他的份额。”
时年听完,笑着回道:“警察叔叔,首先我没潜逃,我是光明正大走的。
其次,被拆迁的老屋是奶奶留给我的遗产,有遗嘱和原来的村长为证。所以,老屋拆迁所得的拆迁款,完全是我的私人财产,与楚学林同志无关。
再次,楚学林同志的户口在他上大学时,就已经从老家迁出,此后再未迁回,拆迁的人头安置费,同样与他无关。
警察叔叔,不知道我说的可明白吗?”
民警一听,好家伙,条理清晰啊,“我明白了,关于你提供的证词,我们会去查证,请保持通讯畅通。”
“好的,警察叔叔。”说完时年挂了电话。
他闲着没事的时候,把自己和楚学林以及李翠婷的纠葛都查清了,除了赡养费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的经济纠纷。
其实,时年也可以追要抚养费,但这有个时限问题,如果他在18岁未成年之前追要,随时都可以,没有时间限制。
成年后,有三年的时限,也就是3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要。
但他嫌麻烦,自己追回来了,所以,哪怕楚学林起诉他,法院也只会按最低标准,要求时年付赡养费。
可是呢,这里还有个情况,如果子女自身穷困、重病、无收入,无力负担赡养的话,法院能直接驳回生父索要赡养费。
从时年拿到拆迁款的那一刻,他就把自己名下的账户给清空了,炒股用林静的账户,打游戏接单还是用林静的,房子、车、存款,通通都在林静名下。
他楚时年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穷光蛋,房无一间,地无一垄,钱没一分,咱就说,这种情况,让我怎么赡养?
我自己还吃软饭呢?总不能让林静这个毫无关系的人养他吧?闹呢?
这就是时年不领结婚证的原因,从法律上说,他和林静没有任何关系,林静就是有再多钱,楚学林也休想拿到一分。
此时的楚学林听到民警的回复,差点气死,合着几百万的拆迁款,跟自己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呗?
兔崽子也不怕撑死!
“民警同志,我可以起诉他给我赡养费吗?”楚学林双眼赤红,愤怒的问道。
“从法律上说,亲生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你是可以起诉的,但有两个前提:
第一,你已年满60周岁。
第二,未满60周岁,但满足重病、残疾、丧失劳动、无存款无收入、吃不上饭,这种情况下同样可以起诉。”
楚学林听完第一个前提,心中一叹,他才四十多,还不到五十岁,可听完第二个,眼前就是一亮,这个他满足啊!
他不是残疾,但他身体不好,在里面的那三年,时常被打,身体早就垮了,说一句丧失劳动力也不为过,又刚刚放出来,没有收入更没存款,这不就满足了吗?
他详细的咨询了关于起诉的种种证据,一脸喜色的出了派出所,脑子里不断的幻想着,他该要多少钱,以后要过什么样的日子。
却不知,所有的路都被时年堵死了!
要钱?没有!
要命?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