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赵坤把三家店压在一张纸上
第十二章 赵坤把三家店压在一张纸上 (第2/2页)红姨提出从现有员工中公开招募,愿意调任者保留原工龄,试用失败可以回原店;不足部分由培训楼招新。任何主管不得私下点人,也不得以不去新酒店为由减少排班。赵坤问这样会不会没人愿去,红姨说那就先把工资、住宿和班次写得值得去。
酒店夜班基本工资比白鹭高一成,住宿免费,连续工作不超过十小时,每月两天固定休息。夜间接待不替客人保管证件、不代收私人债务,所有小费当班登记后由个人领取。赵坤看到“不代收私人债务”,说酒店不是慈善堂。
红姨回答赵坤:“正因为是生意,才不能让一个客人的债变成员工跑不了的门。”
赵坤看了我一眼,没有删。他知道白鹭曾为同样的规矩亏过四个月,也知道后来海皇宫自己照做。
最后一次会议,赵坤把三家店压在同一张总协议后面:海皇宫作为仓储公司长期客户,城东酒楼提供现金流担保,旧旅店的使用权不再作抵押,改由现金证明补足。我的白鹭七成权益、金鸥收益与四十一家供应合同也列在附件,却不转让产权。双方若一方未按期出资,对方只能稀释项目份额,不能拿走原有店。
这条是顾北山要求加的。他一直没有参加谈判,却在每晚看黎真带回的草稿。第九次会议前,他用算盘压着一张纸,让我带给赵坤。纸上只有一句:新生意赔了,就赔新生意;不要拿旧饭碗替新野心陪葬。
赵坤读完,问顾北山是不是怕我输掉白鹭。
我回答:“他也怕你输掉海皇宫。两家都在,项目失败以后才有人能重新坐下来;两家都押光,只剩谁先翻脸。”
赵坤把海皇宫产权附件从可处置担保改为收益承诺。签字时,他把黑玉戒指摘下放在纸角,像一枚不用盖的章。他签完又戴回右手。
协议签署后,十二辆新车先到六辆。新车车身没有立刻刷青川或海皇宫,只印仓储公司的编号。杜海负责验车,发现其中两辆底盘年份比合同老一年。方启荣认为价格已经优惠,不影响使用;杜海坚持退换,否则折旧表从第一天便是假。
赵坤第一次在众人面前支持杜海。他让卖方换车,并要求以后所有设备由使用者验收、财务只核价,不能由付钱的人替开车的人说“能用”。杜海因此对赵坤改了态度,开始参与新车调度。七年后他敢拿旧权益去搬车,也与那天赵坤承认他的专业有关。
旧港酒店施工用了十个月。火灾后的新仓先在三个月内投入使用,消防通道加宽,两座仓库不再共用一把锁,电线检修拥有停电优先权。库位牌换成金属,黑、蓝、白三色仍保留,背面增加货主编号和入库时间。许盛升为设备主管,负责酒店和仓库通道;方启荣继续掌海皇宫财务,并代表赵坤参加合股项目;杜海从检查六辆旧车变成两支车队的副调度。
每一个后来在我假死时伸手的人,都在这份协议里得到过真正的位置。他们不是突然变坏,也不是从一开始便只等我死。许盛觉得自己修起一座酒店,却始终只是领钥匙的人;方启荣替赵坤把钱拆清,却看见黎真的签字永远压在总账最后;杜海守着车轮,老阮的一成二和我的名字却一直写在车前。
人在局里待得越久,越容易把自己做过的事与自己应该得到的东西画成同一个圆。线一旦没有人替他画清,圆便会越来越大。
二〇〇二年六月,旧港酒店外墙修完。赵坤主张叫“海川”,各取一个字;阿木说像卖鱼的船名。红姨建议不把任何人的名字挂上去,免得员工每天进门先认老板。最后酒店登记为“青川酒店”,不是因为我占得更多,而是银行认为白鹭与金鸥已有客源,使用同一商号更容易放款。
赵坤在补充协议里写明:名称不等于控制权。三家合股酒店的重大事项必须双方签字,日常经营由我负责,供应与仓储由新公司负责。他签完说,总有一天,外面只会记得青川,不记得谁出过第一百万。
我说:“所以账里要记。”
赵坤笑了一下:“账也在人手里。”
那句话后来比三张产权纸更重。
酒店开业前一个月,账上还差十二万元工程款。赵坤愿意先付,要求从老阮基础盘未来分成中扣一部分,理由是车队扩张让他受益。老阮把合作备忘拍在桌上,第一次当众说若再有人拿新账改旧账,他宁可把一成二全部拿走。
十二万元又一次被摆到老阮面前。这一次不是买断价,却让所有人想起那句没有补手印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