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文书
第73章:文书 (第1/2页)李正律在市检的实习生位子上,面前摊着一摞卷宗。见陶爱民来,他摘下眼镜,用衣角擦了擦,那动作认真得像在擦法槌。
两人相识,始于一场学校模拟法庭。那年陶爱民被人推上被告席,罪名“投机倒把“,李正律当主持判。全场都等着看热闹,陶爱民站起来,讲了两条:法不溯及既往,行为时无禁止性规定;信息差不等于投机,跑腿也是劳动,风险自担。李正律听完了,合议判无罪,散场撂下一句“等你当了官,我第一个来查你“。那句话不是玩笑,是他给自己立的规矩。如今这个人真要进体制了,第一件事却是把到手的钱全散了——这在他所学的逻辑里,既不合常理,又合某种更高的理。
“稀客。“李正律说,“找我,是摊上事了?“
“摊上事了。“陶爱民在他对面坐下,把清单推过去,“三百六十万,要干净地散,得你这个学法的人把门关严。“
李正律扫完清单,眉头拧成一股:“你这是……全额剥离?“
“对。名下一分不留。“
“理由?“
“进公前,钱不能留。留了,前路就歪。“
李正律没急着评价。他是学法的,习惯先听事实,再下判断。他重新戴上眼镜,从抽屉里抽出一张白纸,开始写。
“你想怎么散?结构说清楚,我才能查。“
陶爱民早想透了,我签一份放弃收益声明,一分收益不要;已经花出去的二十七万助学,经东方实业走的账,有名单有签收,也归进基金会的救助名录。“
李正律的笔顿了顿:“基金会叫什么?“
“名字你定,我不挂名。“
“不挂名?“李正律抬眼,“那你是捐赠人还是匿名?“
“匿名。基金会章程里,我的身份留白。代持人你找可靠的,别是我亲戚,别是我同学,越不相干越好。“
李正律盯着他看了几秒。他见过太多人做慈善图个名,头一个要求就是“把我的名字刻在墙上“。这个人倒好,连名都不要。他忽然想起模拟法庭那回,陶爱民辩护的两句话:法不溯及既往,信息差不等于投机。那时他就觉得,这人脑子里装的不只是法条,是分寸。
“税务呢?“李正律问,“捐赠抵扣、基金会资质,哪一样不是手续?你全匿名,抵扣资格都拿不到,等于钱白交税。“
“白交就白交。“陶爱民说,“我不是冲抵扣去的。钱干净地出去,比抵那点税要紧。“
“你倒是想得开。“李正律在纸上写了几行,又划掉,“还有一笔——你借给杨卫东的二十万,月息一分,立了据。这笔算资产吗?“
“算。但这笔,我打算免了。“
“免?“李正律笔尖一顿,“有息借款,免了就是赠与。你得有书面免除协议,不然将来卫东还钱,说不清是还你还是还基金会。“
“那就立免除协议。“陶爱民说,“白纸黑字,他不用还,我也不要。东方实业那点底子,是他自己跑出来的,我不能再挂着债主的名。“
李正律点头。这一点,他挑不出错。他见过太多“借“变“赖“的官司,能在一开始就把“免“写清楚的,少见。一个二十万的人情,用一纸协议结清,既不占人便宜,也不让人背着债——这股子清爽,倒像他当年在模拟法庭上见过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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